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每日案例: 您好!我在某工厂上班干临时工 ,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在第六天(2015年12月9日)工作时不慎将手指砸断,单位人用车送我到医院及时救治,现仍在住院,作了一些治疗,下周一仍需再次手术。期间单位垫付了医院费用,还派了两个陪床(白天一个,晚上一个)。单位说给我交了意外伤害保险,并填了三份表格说要办相关手续,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家解答: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读者提供的材料可以了解到,用人单位对待职工治疗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并且安排了专人护理,但是这种情况下,走意外伤害保险和走工伤保险赔偿额度是有差距的,读者虽然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已经成立,并且是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是可以正常认定工伤的。除了报销治疗费用外,根据工伤伤情:手指砸断,参考最低应该是10级伤残[赔偿参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请这位读者注意申请时限,单位申请是一个月以内,个人申请是一年以内。请自行选择赔偿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