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相关工作,推行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新方式,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了《中山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sgsbxk@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邮政编码:52840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筑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3日。 附件:中山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