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补助 二、设定依据 《关于调整荆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的通知》(荆居险〔2009〕4号) 三、办理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女性 四、办理材料 《居民生育补助待遇审核表》,并经所在辖区居委会盖章,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居保缴费发票、建设银行账号等资料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荆州市医保局特殊人员管理科(社保大楼三楼六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12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个人申报填写《居民生育补助待遇审核表》——经辖区居委会审核证明—特殊人员管理科审核登记受理—规定工作转账支付 八、咨询电话 0716—8256337 九、注意事项 按政策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