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职工工伤保险医疗相关待遇(工伤医疗费、旧伤复发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配换、住院期间伙食费、外出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二、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2、发生工伤并已完成工伤认定。 四、办理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二份); 2、工伤认定结论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障卡复印件; 4、《荆州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报销审核表》; 5、旧伤复发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提交《旧伤复发医疗审批表》、《工伤康复治疗审批表》、《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审批表》; 6、医疗费用相关材料:诊断证明(盖章)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特殊检查复印件、费用明细表(盖章)、原始发票; 7、荆州市工伤保险住院审核登记表; 8、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9、单位银行账号或职工建行账号。 五、办理地点 荆州市医保局工伤生育科(社保大楼三楼一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工作日正常办理,办理时限为15日 七、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申报--工伤生育科受理初审--科室复核--分管领导审签--财务支付 八、咨询电话 0716—8263738 8252865 九、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