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社发[2018]13号
根据《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意见》(鄂人社发〔2012〕60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天人社发〔2013〕6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医疗专家组审核并公示,确定艾建东等607名参保职工和艾翠娥等4635名参保居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享受条件,门诊补助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名单(城镇职工(607名)) 2.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名单(城乡居民(4635名))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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