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激励企业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工伤事故频发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伤预防工作的意见》(通人社规[2017]10号)要求,现对符合费率下浮条件企业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已接收工伤风险评估企业 二、申请时间:每月18号之前。 三、申请材料 1、《南通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工伤风险评估通用评分标准表》 2、《企业浮动费率调整申请表》(见附件) 四、申请地址:政务中心裙楼304。 附件:《企业浮动费率调整申请表》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9日 附件
企业浮动费率调整申请表 社保编号 单位公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