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要求,我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南通市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通知》(通人社工〔2017〕2号),在我市各类以工程项目参保的建设工地建立统一的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管理系统”),逐步推行实名制管理,受到了广大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的欢迎,对提升企业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伤事故确认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鉴于部分企业已经使用其他实名制考勤软件系统,为提高效率,减少流程,实现数据共享,保证信息安全,现就实名制考勤软件系统接入市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建设企业、实名制考勤管理软件的软件供应商。 二、具体要求 人员考勤管理软件系统具有完善的系统结构,满足数据上传和下载功能要求,能实现人员实时考勤并及时将考勤有关信息上传至市管理系统。 (一)数据上报要求 1.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工伤中心”)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上报要求和数据标准,并根据上级文件和管理要求可增减上报信息项或修改数据标准。建设企业与软件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及时做好软件升级工作。 2.建设企业每日须及时上报考勤信息,考勤信息必须包括考勤人员身份信息、考勤时间、人员考勤时的现场实时照片、考勤位置以及联系电话等。软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3.上报考勤信息以建设项目为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对考勤信息上报工作负总责;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考勤信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二)考勤设备要求 建设企业可以使用人脸识别考勤设备进行考勤。如果企业使用其他类型实名制考勤设备的(如刷卡考勤),必须实时采集本人考勤时的现场照片,并与考勤信息一并上传。 (三)接入系统的申报流程和要求 1.建设企业使用的实名制考勤管理系统,符合数据对接要求的,可以向市工伤中心申请接入市管理系统;每年1月10日至15日接受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表、自有系统产品使用说明书、系统界面截图(涉及实名制功能)。 2.市工伤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的管理软件进行评审。评审的方式主要包括:书面审核、实地查看和现场演示。评审确认企业使用的人员管理软件满足相关需求的,予以备案。备案后建设企业使用的实名制考勤管理系统可以对接市管理系统。 3.多家建设企业共用同一考勤管理系统的,可以联合软件供应商统一申请备案,未备案的企业不得接入市管理系统。 4.建设企业上报实名制考勤信息时,要确保上传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及时。建设企业未能完整、准确和及时上传信息的,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责成建设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建设企业未能整改到位的,视该工程项目“未进行日常管理导致信息不全”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建设企业及软件供应商应做好数据保管、传输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保密信息。 6.建设企业或软件供应商如果有下列行为的,将不再允许接入市管理平台: (1)有伪造、篡改实名制考勤信息行为的; (2)故意漏报、瞒报考勤信息的; (3)不及时升级系统而影响到考勤信息上报的。 附件:企业考勤系统对接申请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0日 附件 企业考勤系统对接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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