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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来源:人社局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09
摘要: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已经2017年8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9月7日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已经2017年8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7日

 

 

 

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2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确保可持续性为重点,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统筹部署,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开展工作。

        (二)部门协作。建立政府协调工作机制,人社、公安、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保证应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在各部门之间互联共享,共同推动全民参保登记,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依法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的业务经办流程,依法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信息共享。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同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间和省、市、县各层级间信息数据动态交互共享途径,提高数据质量、使用效率及安全性。

        (五)动态管理。在信息数据动态交互、定期比对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人员信息数据持续更新。

        三、范围与内容

        (一)登记对象。单位登记对象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个人登记对象包括:本市全部户籍人员及在本市参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等。

        (二)登记内容。用人单位登记内容: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用工人数等基本情况信息以及社会保险证号、参保人数、参保险种以及参保缴费情况等。个人登记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户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参保方式、参保机构、参保险种、社会保障卡号、联系方式等参保状态信息;未参保登记人员的就业状态、户籍登记变更、未参保原因等信息。

        四、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短期目标为实现所有参保数据入库;长期目标则是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摸清参保底数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参保登记、数据整理、入户调查,以每个人唯一社会保险保障号码为参保标识,建立健全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完整、精确反映登记人员基础信息,并按规定程序对个人基本信息实时更新,实现数据信息动态管理和跨地区共享,为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障全覆盖提供精准信息保障。

        五、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领导牵头负责,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和市法院等有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参加,统筹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化实施推进力度。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明确分工,主要原则为市人社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数据接口以实现公安数据入库,其它各成员单位做好数据整理、传输与更新接口等工作,实现信息跨部门共享。具体分工如下:

        1、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县(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负责印制调查表、宣传资料,落实设备和人员配置,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负责做好与公安、民政、财政、教育、卫计等各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2、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其它原因等变更登记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工作;提供登记(核对)所需的户号和详细户口所在地址(村、社区)等信息;协助市人社局对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等信息进行整理对接。

        3、市民政局: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人员、享受抚恤补助的退役士兵等信息数据的整理对接工作。

        4、市教育局:协助做好在籍学生信息数据的整理对接工作。

        5、市卫计委:协助做好新生儿等信息数据的整理对接工作。

        6、市法院:协助做好被判刑人员等信息数据的整理对接工作。

        7、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得全民参保氛围;按照《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要求,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按照《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表》(附件2)的要求,录入调查的登记(核对)信息;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

        六、实施内容与实施步骤

        (一)实施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首先是对已采集的信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其次是对缺失或者错误的信息,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正,完成确认;最后是重点入户调查确认,确保全面、完整、准确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动态更新。具体如下:

        1、系统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6号)要求,建设市级集中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采用省里开发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或者自主建设一套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用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其中包含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应用系统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调查核实数据采集系统两套子系统。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应用系统具备数据整合、查验勘误、数据比对、核实采集、更新维护、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等多项功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调查核实数据采集系统用于开展基层平台调查核实采集数据,可通过电脑或手机APP软件采集录入信息,通过互联网与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应用系统实时对接,确保通过调查核实采集的信息同步更新。

        2、数据入库。建设市级集中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规范确定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指标项,以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社会保险参保联网数据库为基础进行比对,形成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接口、交换比对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人员基础信息及其就业参保信息。

        3、数据比对。主要任务是对全市现有的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社会保险参保联网数据库进行内部参保数据整合、外部数据比对交换、省级平台数据交换,完成数据初始化,筛选出重复参保、未参保、未参齐、中断缴费以及信息不准等异常人员信息,为下一步调查核实工作定位目标人群。

        一是内部参保数据整合。按照全市统一的转换标准和质量要求,对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社会保险参保联网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转换导出,集中到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和就业部门失业保险参保信息等,进行多险种数据整合检查,形成以社会保障号为唯一标识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

        二是外部数据比对交换。将通过内部整合后的数据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交换,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并确定本市户籍中的未参保人群。

        4、数据核实。按照规范的格式要求,将参保人群中非本市户籍人口信息与部省级联网数据平台进行交换,同时获得本市户籍人员在外省市参保登记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

        5、入户调查。在数据比对与核实的基础上,对筛选出的重复参保、未参保、未参齐、中断缴费以及信息不准等异常人员信息,委托基层平台进行调查核实,并将采集到数据信息录入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完成登记入库工作。在入户调查的同时,通过宣传动员,积极引导未参保人群、中断缴费人群主动参保缴费。

        6、建立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数据交换、比对、核实与入户调查等方式,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数据完整、准确,并实现动态更新。

        一是生产数据实时更新。将市级集中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与各地各险种业务系统实时对接,通过嵌入接口和参保登记流程再造,实现各生产数据系统登记变更业务与全民参保登记的一体化操作。

        二是外部数据定期交换。按照赣府厅字〔2017〕22号文的要求,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联网对接、定期交换等方式,实现部门间的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与工商、税务、司法、卫计、住建等其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

        7、成果应用。通过掌握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并加以分析运用,有重点、有目标的开展参保扩面、清理重复参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推动体制创新,提升经办水平,并推进全民参保信息数据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实施步骤

        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017年7月启动,2017年12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工作启动阶段(2017年7月)

        出台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成立市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各地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县(区)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1月)

        一是2017年8月底前,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安部门全市户籍人员和外来常住人员信息、民政部门低保救助人员信息、死亡人员信息等数据,完成全市信息数据比对,形成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初始数据库。

        二是2017年9月底前,大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完成对各县(区)、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

        三是2017年11 月底前,全面完成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参加登记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按本辖区入户调查范围做好入户登记工作。登记内容主要是个人基本信息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反映登记对象的个人详细情况。

        3、总结评估阶段(201712月)

        建立和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登记数据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并对整体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直接涉及千万群众,社会关注度较高、政策性较强、操作难度较大,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把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列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全方位保障,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职责

        参与全民参保登记的各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需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建立定期工作协调机制,就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收集、研究协调、妥善处理,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有序推进。

        (三)加强基础建设

        为满足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需要,要进一步强化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更新全面、准确,信息传递交换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同时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级人社部门要在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针对性的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经费保障

        全民参保登记涉及数据整理、宣传培训、入户调查等一系列工作,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工作经费。

        (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由人社部门实施监督职能,定期通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加强督促,积极推进,确保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附件:1、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表

                    3、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

【附 件】:

   1. 附件1-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 附件2-南昌市全民参保登记表.doc

   3. 附件3-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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