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我市2018年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申报时间 各旗县市区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申请病退职工的资料上报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并在资料袋上写明所属旗县市区。 三、申报条件 各旗县市区要认真审查申请病退职工的人事档案,申请病退职工的年龄以其人事档案记载的年月日为准,尚未达到病退年龄者(以2018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即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需提交退职申请。其它按照内人社发【2015】7号文件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工作人员需认真核对参检人员个人信息,所报科别必须由参检本人或其家属填报;参检人员提供的病例、诊断书必须与所报科别相符。 2.《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审批表》一式两份,工作单位处写明全称,落款日期无需填写。 3.恶性肿瘤患者填报肿瘤科,并有病理报告单及诊疗经过;良性肿瘤患者按所属科别填报。 4.除心内、神经内外科外,参检人员需提供辅助检查报告单。 5.档案袋工作单位处,必须标明所属旗县市区;本地区参检人员如有重名的,需标注。 6.参检人员报名公示证明放入本人档案袋内。 7.行政事业单位参检人员单独标注,需提供编制单(不包括自收自支单位)。 五、注意事项 1.病历经核实无误后,可使用复印件申报,相关负责人在复印件书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科室公章。诊断书需原件。 2.杜绝使用旧版的“劳动能力鉴定表”。劳动能力鉴定表需一式两份。 3.根据申请病退人员个人意愿申报参检科别(可申报两科)。 4.如档案数量多、需在档案袋编号,请在档案袋右上方铅笔书写。
附件:病退申请书 附件:病退审批表 附件:病退申请公示证明
2018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