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人社字〔2010〕108号 各区县、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办、市直管企业: 为掌握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及待遇落实情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填写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情况调查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0]424号)。根据该《通知》要求,请各区县、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和国资办,认真组织相关用人单位或相关主管机构填写有关表格(附后),由各区县、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三家审核盖章后,于8月30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东社保大厅16、17号窗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丁迎松 0533-2832791、2868756(传真)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杨其帅 3887085 市国资办股权科 王玉 3887176 附表: 1、区(县)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情况汇总表 2、区(县)分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落实情况表 3、区(县)破产、关闭企业工伤人员实名调查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章) 淄博市财政局(章) 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