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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工伤申报时间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26
摘要:工伤申报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申报期限,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中有相关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工伤申报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申报期限,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中有相关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18工伤申报时间

  谁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1、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3、工会组织。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以上就是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的“2018工伤申报时间”的全部内容,通过上文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申报的主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本人或者其家属。如果用人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话,有效期是30天,特殊情况经审核可以延长。职工本人或者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的话,有效期是一年。今天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有关于工伤申报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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