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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网

【社保政策工伤篇】2018年最新工伤赔付标准

来源:工伤赔偿标准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01
摘要:一、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一、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2018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37条。

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1、标准: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75%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40条。

3、备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上海地区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当年度伤残津贴,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述两项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国家鼓励积极就业以减轻社会负担,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原则上不建议退出工作岗位,但是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海为例:

五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对于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九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上海为例:

五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七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九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级伤残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37条。


(十二)评残后护理费

1、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社平工资?30%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十三)工亡待遇


1、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公式: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丧葬补助金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诉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五、工伤认定流程

1:工伤认定的流程

2:工伤认定的时限

当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企业应当在事故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30天内,向所在企业的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员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按照向企业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意: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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