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广告联系

工伤赔偿标准网

劳动争议问答篇(四)

来源:工伤赔偿标准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7-17
摘要:违法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理由属实,则该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答: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理由属实,如其所主张的试用

违法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理由属实,则该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答: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理由属实,如其所主张的试用期为法定试用期内的,该解除行为合法;如所主张试用期为超过法定试用期外的,属违法解除。


劳动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死亡,仲裁程序如何进行?如何追加当事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应中止审理,并通知劳动者的近亲属作为当事人,等待近亲属表明是否作为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如劳动者的近亲属放弃作为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则终结审理。近亲属作为当事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进行,原则上追加同一顺序的全部近亲属作为当事人。近亲属因身体等客观原因不宜由仲裁委直接告知的,可通过其他亲属、居委会或村委会告知。近亲属可以委托代理人表明参加或放弃参加仲裁活动。劳动者生前有委托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继续参与仲裁活动。


劳动者请求确认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是否属于仲裁委的受理范围?

答: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劳动者请求仲裁委确认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以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二条已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按照该规定执行。


仲裁活动时,对工作人员如何申请回避?

答: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劳务派遣用工争议案件中,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用工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如何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向何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公务员是否适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相关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工伤赔偿标准网

责任编辑:admin

工伤赔偿标准网(gszybw.com)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地址:中国-深圳          粤ICP备16027552号

联系QQ:604337753                 邮箱:604337753@qq.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gszybwcom                 微信:gspc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