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本级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3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浮动费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工伤保险省本级统筹浮动费率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7〕16号)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1月起按新浮动周期对省本级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实施费率浮动管理。 二、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5日前根据粤人社规〔2017〕16号的规定,及时核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伤保险支缴率考核期内影响浮动费率的情形,按规定填写《省本级工伤保险支缴率免于考核情况申报表》或《省本级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情况申报表》,同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并将以上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ssbj_duzhimin@gd.gov.cn邮箱。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附件1 关于工伤保险省本级统筹浮动费率的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7〕16号).doc 附件2:省本级工伤保险支缴率免于考核情况申报表(2023).doc 附件3:省本级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情况申报表(2023).doc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联 系 人:杜志敏 联系电话:020-3883215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