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概述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深圳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的相关数据,经整理,以赔偿一览表 + 赔偿标准计算示范 + 免费计算赔偿 + 赔偿申请指南 + 赔偿案例一条龙式的的形式,展示给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给大家方便广大工伤工友查看。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委托我们优势,平台推出省心办全网独家啥都不用就能整,免去您要啥没啥的烦恼!委托我们无须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其他七七八八的资料材料,啥都不用。什么都由我们来做,调查取证我们来做,资料我们来做,材料我们来整理,只需是事实没撒谎就行,您稍稍配合一下就行。而且没搞到钱全额退款,免去您后顾之忧。这是我们的承诺您可截屏保存,绝无戏言。 委托代理方式(非诚勿扰) 电话:18818685070 微信:gspc12333 QQ:604337753 官方微信公众号:gszybwcom 如您想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嫌看这还比较麻烦!没关系平台还有更方便更实用的方法,超级方便实用!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您可跳过这个,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赔偿项目相加减去已经给了的或没有产生的即得到你的赔偿标准。等大家看完这个表以及赔偿标准计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务必看清楚)。看清楚后赔偿标准计算示范下面有工伤赔偿标准网全网独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准工伤计算器为您免费计算出精确的赔偿结果,无需求人和找律师算赔偿标准。真正帮工友省时、省事、省力的搞懂工伤赔偿标准。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过微信、QQ、微博等转发给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闲话少述开始吧。 深圳市工伤赔偿标准一、深圳市工伤赔偿一览表:
二、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6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6000元)+ 伙食补助费(20天 × 50元/每天)+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5000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730元×60% ×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3730元×60%× 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730元×60% × 4个月)= 115856元(赔偿金额)。【注:示范数据为过时数据仅为示范,最新数据可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查看】 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大家以此类推依葫芦画瓢进行推算。 是不是还有些没懂,嫌麻烦!没关系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猛戳:立即计算(即可直接为您直接计算赔偿)。 三、赔偿申请指南工伤保险部分深圳市各个街道社保站 联系电话:12333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地址(网址):http://www.szsi.gov.cn/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复印件1份); 3、门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死亡记录(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医疗费用票据(原件);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7、工伤职工本人本市开户的金融社保卡、商业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之一(复印件1份,核原件); 8、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票据(原件); 9、属用人单位垫付了医疗费用情形的,需提供用人单位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10、属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赔偿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11、属市外就医的,还需提供《深圳市工伤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原件)、交通费发票(原件); 12、属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全身彩色近照(原件); 13、属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下述材料: (1)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或少数民族地区民政部门的土葬证明、法医证明等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 (3)工亡职工的近亲属接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一次性待遇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被供养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被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被供养人为死者子女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被供养人全身彩色近照(原件); (7)被供养人接收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验原件); (8)被供养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还需提供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被供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复印件)或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被供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 (9)被供养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还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无享受、享受何种养老待遇的证明(原件); (10)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备注:第(2)、(4)-(10)项材料,有供养对象的才需要提供 14、 特殊案件,还须提供经办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部分 支付工伤保险未承担的部分(如:支付差额,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深圳市工伤赔偿案例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粤0306民初1091号 原告(互诉被告)查某某,男,汉族,1968年10月2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仁寿县,。 委托代理人黄某某,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互诉原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扶远路2457号。 法定代表人白某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查某某与被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冶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相关情况 双方无争议的事项为第一至七项,其他事项均有争议。 一、入职时间:2014年6月9日。 二、工作岗位:架子工。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解除劳动关系时间:2016年3月10日。 五、工伤情况:原告于2014年6月10日因工受伤,2014年9月4日被认定为工伤,2015年12月21日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八级伤残,医疗终结期为2015年12月11日。 六、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社会保险机构以4918元作为计发基数支付原告相关保险待遇:鉴定费600元、住院伙食补贴704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409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19672元。 七、申请仲裁时间:2016年5月17日。 八、仲裁请求 1、2014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45450元;2、2015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工资1800元;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7677元;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差额6428元;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7875元;6、律师费5000元。 九、仲裁结果 被告支付原告如下款项:1、2014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6300元;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5250元;3、律师费2113元。 十、原告诉讼请求 1、2014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45450元;2、2015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工资1800元;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7677元;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差额6428元;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7875元;6、律师费5000元;7、支付原告笔迹鉴定费用4040元(增加诉讼请求)。 十一、被告诉讼请求 被告无需支付原告以下款项:1、2014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6300元;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5250元;3、律师费2113元。 十二、关于工资结构 被告主张日薪200元,有原告签名的《2014年6月员工工资表》及司法鉴定结论为证,本院予以采信。原告对此不予认可,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本院不予采纳。 十三、关于2014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 按月薪4350元计算为4350元/月×18个月=78300元,扣除被告已按月薪4000元支付的72000元,差额为6300元。 十四、2015年12月12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工资 双方确认原告医疗终结期(2015年12月11日)后未再上班,原告主张上述期间工资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十五、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告须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5250元(4350元/月×15个月)。 十六、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 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原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的计发基数4918元,高于本院认定的4350元,不存在需要被告补贴差额的情形,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补贴差额,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十七、关于司法鉴定费4040元 原告对其签字的《2014年6月员工工资表》不予认可,申请司法鉴定,但鉴定结论认定系其所签,故原告应自行承担该鉴定费用。 十八、关于律师费 根据《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结合被告胜诉金额,确定本案律师费为2063元(71550元÷173360元×5000元)。 判决结果 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互诉原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互诉被告)查某某2014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6300元; 二、被告(互诉原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互诉被告)查某某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5250元; 三、被告(互诉原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互诉被告)查某某律师费2063元; 四、驳回原告(互诉被告)查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互诉原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互诉原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叶 某 涛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吴某某(兼) 书记员 何 某 园 附相关法律条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五条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广东各地工伤赔偿标准一览广东 深圳 广州 东莞 佛山 中山 珠海 惠州 江门 汕头 湛江 肇庆 茂名 揭阳 梅州 清远 阳江 韶关 河源 云浮 汕尾 潮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