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工伤赔偿标准概述景德镇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景德镇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景德镇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的相关数据,经整理,以赔偿一览表 + 赔偿标准计算示范 + 免费计算赔偿 + 赔偿申请指南 + 赔偿案例一条龙式的的形式,展示给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给大家方便广大工伤工友查看。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嫌看这还比较麻烦!没关系平台还有更方便更实用的方法,超级方便实用!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您可跳过这个,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赔偿项目相加减去已经给了的或没有产生的即得到你的赔偿标准。等大家看完这个表以及赔偿标准计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务必看清楚)。看清楚后赔偿标准计算示范下面有工伤赔偿标准网全网独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准工伤计算器为您计算出精确的赔偿结果,无需求人和找律师算赔偿标准。真正帮工友省时、省事、省力的搞懂工伤赔偿标准。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过微信、QQ、微博等转发给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闲话少述开始吧。 景德镇工伤赔偿标准一、景德镇工伤赔偿一览表:
二、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6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6000元)+ 伙食补助费(20天 × ****元/每天)+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 ×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元×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13个月)= ******元(赔偿金额)。【注:示范数据为过时数据仅为示范,最新数据可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查看】 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大家以此类推依葫芦画瓢进行推算。 是不是还有些没懂,嫌麻烦!没关系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猛戳:立即计算(即可直接为您直接计算赔偿)。 三、赔偿申请指南工伤保险部分景德镇市各区县社保分局 联系电话:12333 景德镇市人社局网址:http://www.jdzldbz.gov.cn/ 申请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景德镇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伤保险未承担的部分(如:支付差额,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景德镇工伤赔偿案例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赣02执复2号 申请复议人(被执行人)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江西省浮梁县,组织机构代码77235119-3。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该公司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余某某,男,汉族,1960年2月22日出生。 申请复议人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不服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2016)赣0222执异字01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执行法院认为,浮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符合法律规定,并由恒通公司员工签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余某某属恒通公司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裁定驳回景德镇市恒通物流有限公司的异议。 恒通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执行复议,认为浮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是由该公司普通员工而非法定代理人、经理部、办公室等进行签收,由此导致该公司相关程序权利未能行使;浮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浮劳人仲案字(2015)22号仲裁裁决书的裁决结果存在重大错误;故请求本院撤销(2016)赣0222执异字01号执行裁定书,终止执行浮劳人仲案字(2015)22号仲裁裁决书。 本院查明,申请执行人余某某因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浮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其与恒通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进行仲裁。2015年12月16日,该仲裁委作出浮劳人仲案字(2015)22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由恒通公司支付或返还余某某各项金额共计240574元。 本院认为,恒通公司自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文书已由其员工进行了签收,可确认送达合法有效;其认为送达必须由法定代理人、经理部、办公室进行签收的理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恒通公司认为浮劳人仲案字(2015)22号仲裁裁决书的裁决结果错误,但又未提出明确具体的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各项之情形,故本院对其终止执行的要求不予采纳。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异议裁定。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许某某 审判员 舒 某 代理审判员 叶某某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涂某某 江西各地工伤赔偿一览江西 南昌 赣州 九江 宜春 吉安 上饶 萍乡 抚州 景德镇 新余 鹰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