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工伤赔偿标准概述迪庆州工伤赔偿标准,又称迪庆州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迪庆州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的相关数据,经整理,以赔偿一览表 + 赔偿标准计算示范 + 免费计算赔偿 + 赔偿申请指南 + 赔偿案例一条龙式的的形式,展示给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给大家方便广大工伤工友查看。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嫌看这还比较麻烦!没关系平台还有更方便更实用的方法,超级方便实用!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您可跳过这个,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赔偿项目相加减去已经给了的或没有产生的即得到你的赔偿标准。等大家看完这个表以及赔偿标准计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务必看清楚)。看清楚后赔偿标准计算示范下面有工伤赔偿标准网全网独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准工伤计算器为您计算出精确的赔偿结果,无需求人和找律师算赔偿标准。真正帮工友省时、省事、省力的搞懂工伤赔偿标准。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过微信、QQ、微博等转发给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闲话少述开始吧。 迪庆州工伤赔偿标准一、迪庆州工伤赔偿一览表:
二、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6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6000元)+ 伙食补助费(20天 × ****元/每天)+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 ×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元×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7个月)= ******元(赔偿金额)。【注:示范数据为过时数据仅为示范,最新数据可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查看】 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大家以此类推依葫芦画瓢进行推算。 是不是还有些没懂,嫌麻烦!没关系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猛戳:立即计算(即可直接为您直接计算赔偿)。 三、赔偿申请指南工伤保险部分迪庆州各区县社保分局 联系电话:12333 迪庆州人社局网址:http://www.ynhrss.gov.cn/dq/ 申请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迪庆州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伤保险未承担的部分(如:支付差额,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迪庆州工伤赔偿案例云南省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云3401民初258号 原告于某某,男,汉族,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委托代理人陆某某,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迪庆州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香格里拉市经济开发区老虎箐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于某某诉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7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陆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于某某诉称:2013年9月5日原告在修复6号炉子时,因不慎受伤,造成原告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跟骨骨折、双足皮肤软组织挫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受伤的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原被告之间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之后,被告按照协议履行了部分赔偿款,但到目前为止还欠27721.00元没有支付。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赔偿余款27721.00元。 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 原告于某某提交了如下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的身份。 《协议》,证明原告受伤后,原被告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 保证书,证明被告就未支付的赔偿款余额27721.00元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向原告出具《保证书》,并承诺于2015年4月10日前付清。 被告云南鑫源实业有限公司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其举证权和对上述证据的质证权。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证据间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信。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5日原告在修复6号炉子时,因不慎受伤,造成原告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跟骨骨折、双足皮肤软组织挫伤。事故发生后,原被告之间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按照协议向原告支付部分赔偿款后,被告就未支付的赔偿款余额27721.00元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向原告出具《保证书》,并承诺于2015年4月10日前付清。至今,被告尚未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7721.0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与原告于某某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对未支付的赔偿款27721.00元出具《保证书》,承诺于2015年4月10日以前付清,现已超过付款期限,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未支付该笔款项,原告于某某有权要求被告云南鑫源实业有限公司立即支付赔偿余款27721.00元,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于某某赔偿款27721.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为493.00元,由被告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斯那某某 审判员 张 某 燕 审判员 马 某 琴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和 某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温馨提醒:工伤赔偿私了危险,赔偿无保障且赔偿相对偏低很多,建议不太懂的工友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以免权益受损】 云南各地工伤赔偿一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