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侵权责任法》的在司法实践中对雇主责任存在着不一样的理解与适用方式。 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在前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同场景下的归责原则,也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雇主责任归责原则适用规范不一致的问题。 (一)因执行工作任务 / 提供劳务造成他人损害 1、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的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 1191条第 1 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 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追偿。 2、个人劳务关系中的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 1192 条第 1 款前面部分,在个人劳务关系中 ,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同样适用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存在特殊情况,可以追偿。在法律规范原则上,与单位主体的归责原则保持了一致性。 (二)因执行工作任务 / 提供劳务自身受到损害 1、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的责任承担。 对于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损害的责任,《民法典》中未进行释明,也未予以明确。 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背景,可以合理推定认为,若以上用人、用工单位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损害,根据出险原因可以通过工伤途径或司法途径寻求相应的赔偿。 2、个人劳务关系中的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 1192 条第 1 款后面部分,对于个人劳务的提供方,若因提供劳务遭受损害,保留了原有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根据劳务接受方和劳务提供方双方过错承担责任,避免劳务提供方利用工作机会,增加劳务接受方的义务。 (一)保险性质不同。雇主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参加自愿;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 (二)保障对象不同。雇主责任保险保障对象为雇主,企业能借此解除其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工伤保险保障对象为雇员。 (三)计费基础不同。雇主责任保险以赔偿限额为计费基础,工伤保险以工资额为计费基础。 (四)赔偿范围不同。 1、医疗费用类 2. 伤残补助类(参照广东) 3. 工亡类 保险竞合指保险事故发生时,数个保险人应给付保险金的对象均为同一人。 一般而言,实务中按以下几个标准判断保险责任的竞合问题:一是以条款规定为准,明示条款优于默示法律规定。 二是针对性条款优先,如职业责任险属于针对性条款。三是过错责任保险优先,如公众责任与雇主责任发生竞合,公众责任优先。 (一)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竞合 一是未参保工伤保险的雇主责任险的赔付。此时,雇主责任险体现的就是工伤保险的职能,在理赔时只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保单约定,在保额范围内计算赔付即可。 二是已参保工伤保险的雇主责任险的赔付。某商业保险公司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第三十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有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存在,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保险人对本条款第二十八、二十九及三十条项下的赔偿,仅承担差额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通过上文三个表我们可以发现,工伤保险并不能完全转嫁用人单位的雇主责任风险,工伤事故中的一些费用仍需用人单位自身承担: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基金等。以工亡事故为例,雇主仅承担法律费用。 因此在实务中,对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为同一性质且只承担补充责任,保险公司应向用人单位充分明确的说明提示,尽到如实告知义务。 在实务中保险公司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有优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雇主责任保险的保费,降低用人单位的保险成本。 (二)雇主责任保险和其他的人身损害赔偿竞合 雇主责任保险和机动车保险(交强和商业三者险)发生保险竞合的案例:李 X 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正在进行道路清扫作业的李 X 福相撞,造成车辆受损、李 X 福抢救无效死亡。 李 X 伟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李 X 福无责。李 X 福所在的清洁公司在 A 保险公司保有雇主责任保险(李 X 福年满 65 岁,未参保工伤保险),李 X 伟的小型普通客车在B 保险公司保有机动车保险。 李 X 福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属于工伤,而李 X 伟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责任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发生竞合的案例。 实务中发生保险竞合的解决方式是过错责任保险优先。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的规定,由 B 保险公司交强和商业三者险赔偿李 X 福死亡损失。 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雇主责任保险和机动车保险均适用财产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即李 X 福家属只能获得李 X 福亡故的一份损失,因 B 保险公司交强和商业三者险已经全部赔偿了其损失,A 保险公司雇主责任险无需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