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298元(折合月平均工资5858元,四舍五入)。 2017年宁夏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2779元(折合月平均工资6065元)。 2017年宁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8982元(折合月平均工资3249元)。 【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发布的平均工资数据都为官方数据(人社局、统计局发布的)工友可以拿此主张工伤待遇,不像网络上的瞎掰的数据非官方数据(没用)政府相关部门不认可不能拿来主张工伤待遇。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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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298元2017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298元,与2016年的65570元相比,增加了4728元,同比名义增长7.2%(见下图),增速比2016年回落1.4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4%。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2779元,同比名义增长7.3%,增速比2016年回落1.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5%。 从地区分布看,五个地级市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银川市、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和石嘴山市,分别为75296元、70774元、64203元、63568元和58029元;同比名义增长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固原市8.4%、银川市7.4%、吴忠市7.1%、中卫市7.0%、石嘴山市6.3%(见表1)。 表1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从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3768元,采矿业96498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0085元,分别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48倍、1.37倍和1.2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0170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2301元,农、林、牧、渔业44844元,分别是全区平均水平的57.1%、 60.2%和63.8%。 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58,与2016年相比差距缩小了0.01(见表2)。 表2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合作企业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85789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2倍;其次为国有单位,为76043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08倍;第三位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73211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0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联营企业,为45024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4.0%(见表3)。 表3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17年宁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8982元2017年宁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8982元,与2016年的37926元相比,增加了1056元,同比名义增长2.8%,增速比2016年回落1.6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见下图)。 从地区分布看,五个地级市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银川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固原市,分别为41350元、39826元、39218元、36415元和33136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固原市9.7%、石嘴山市4.1%、中卫市3.5%、吴忠市2.6%、银川市2.3%(见表1)。 表1 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从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6887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6041元,制造业42797元,分别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倍、1.18倍和1.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0629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042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2444元,分别是全区平均水平的78.6%、82.2%和83.2%(见表2)。 从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来看,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增长率分别为13.9%、10.1%和9.0%。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采矿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下降13.4%、4.4%和0.9%。在18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表2 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附注: 1.指标解释 (1)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既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统计报表由市、县统计局布置到本区域的各类法人单位或组织机构,各单位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上报。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