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伤认定文书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5〕41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管理,规范工伤认定文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文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统一规范工伤认定文书,是完善工伤认定工作程序,提高工伤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工伤认定文书管理,统一、规范文书使用,认真做好启用新修订文书的衔接工作。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文书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启用。《关于下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职工工伤(亡)待遇支付规范性文书(试行)的通知》(劳社秘〔2005〕246号)同时废止。 各地在使用工伤认定文书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
附件: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4.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5.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6.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表 7.驳回工伤认定申请决定书 8.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9.工伤认定程序中止通知书 10.认定工伤决定书 11.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12.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13.送达回证 14.工伤认定文书使用说明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