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文件 渝人社发[2021]51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待遇计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 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有 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要求 及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1 年度社会保险待遇计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2021年新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丧 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计发基数为7438元/月。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二、2021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在职人员,计发基数为7438元/月。 2021年9月1日及以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包括 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其遗属待遇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 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32号)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