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号)规定,现将申报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5日; 2、申报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楼104办公室。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具体见《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号),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审核 按照《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号)规定的程序组织材料初审、现场审查、综合评估。 四、社会公示 审核通过的拟新增协议服务机构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组织调查核实,经确认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取消协议管理资格。 五、咨询电话 0527-84359198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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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宿人社发〔2019〕121号); 2、《江苏省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条件(试行)》(苏人社发〔2018〕306号); 3、《江苏省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评估确定办法》(苏人社发〔2019〕196号); 4、《江苏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条件》(苏人社发〔2016〕217号); 5、《宿迁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申请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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