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通过市社保局下发的网上申报软件,申报本单位当月《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以上月单位职工的实际工资申报,上月无工资收入的职工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申报)。本单位无上网条件的,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窗口申报。 2.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申报名册》进行审核,核定当月用人单位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3.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各参保险种的缴费费率,核定用人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成该单位当月的《缴费核定表》。 4.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软件打印《缴费核定表》,无异议的,按《缴费核定表》中的各险种缴费金额准备资金。 5.用人单位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缴款至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的方式缴纳当月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 6.资金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服务窗口换取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7.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软件,打印《缴费申报核定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市社保局(一式两份),市社保局审核盖章后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缴费申报核定表》可按月打印报表,也可按年汇总打印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