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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举办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人社局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17
摘要:新人社办发〔2014〕113号 关于举办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帮助从事工伤保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提高工伤保险业务水平

 

新人社办发〔2014〕113号

 

关于举办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帮助从事工伤保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提高工伤保险业务水平,决定于2014925-26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政策;

(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三)工伤保险运行分析和规范化管理;

(四)工伤认定案例研讨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伤保险行政管理、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924日报到,25-26日培训。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5号新疆人才大厦。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2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湖办公区5楼会议室。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需交培训费420元,教材费37元,食宿费每人每天1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宜

(一)培训要求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人员须收集本地区1-2例工伤认定典型案例或疑难案例,并将工伤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以文字形式带至培训班进行讨论交流。

(二)报名要求

接到通知后,由各地、州、市统一组织,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和企事业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汇总,并认真填写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表),请务必于201491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三)联系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联系人:伊勒哈木 13579209900

付越鹏 13699997203

联系电话:0991-3689722 3689725(传真)

电子邮箱:493501858@qq.com

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朱德普 13609935055

联系电话:0991-4685823

新疆人才大厦总台联系电话:0991-4665628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5

(四)交通路线

南郊客运站、机场、火车南站、北郊客运站到人才大厦乘车路线如下:

1.南郊客运站到人才大厦:在水上乐园乘坐104路公交车(15) 到市政府下,向西100米即到。

2.机场到人才大厦:在国际机场乘坐306路公交车(42) 到电信公司下,向东150米即到。

3.火车南站到人才大厦:在火车南站乘坐 2路、52路区间车、909路、BRT-1号线到友好路换乘 52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或在火车南站乘坐 2路、52路、52路区间车、909路公交车、BRT-1号线到文化宫换乘 53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向西100米即到。

4.北郊客运站到人才大厦:在北郊客运站乘坐529路公交车,到南湖小区换乘104路、105路、537路公交车到市政府,向西100米即到。

附件: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

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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