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地点白银市各区、县工伤认定地址,白银市人社局、地址、联系电话一览(工伤业务办理窗口地址) 统一咨询电话:12333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诚信路611号 咨询电话:0943-8238791(工伤保险科)、0943-8304022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电话:0943-6121526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景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一条山镇振兴路18号电话:0943-5523754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白银市平川区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征东路106号电话:0943-6622951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会师镇东大街7号电话:0943-3221039 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认定材料(办理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认定条件和认定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范围 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认定流程(认定程序)一、提出申请; 二、受理登记; 三、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不受理的通知补正材料; 四、审核材料,调查取证; 五、做出工伤认定,送达。 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认定办法》 办理时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内,受伤害职工1年内申请认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byr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