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类 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单位:贺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窗口 首问责任人:韦艳 申请条件:1、认定工伤决定书 2、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申请材料:1.认定工伤决定书(一式两份);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①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 ②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相关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 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 领取伤残待遇的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 6.领取工亡待遇的填写完整的《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核定表》一式三份; 7.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填写完整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表》一式三份; 8.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人或经办人提供申请审批的相关材料→窗口办理→窗口单位领导审批→申请经办人取回件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点:贺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窗口 窗口电话:5138662 举报电话:5123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