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2017年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有关要求,市人社局决定于2017年6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主题 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为宣传主题,重点宣传《工伤保险条例》、《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佳木斯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依法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等流程,增强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意识,保障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二、创新宣传形式 针对建筑业农民工等重点人群,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既要采取现场宣传咨询、印发宣传手册、标语,传统媒体手段,还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动漫等数字媒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抓好落实 确定6月5日至9日为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周,市区及各县(市)同步开展宣传活动。为保障宣传效果,要深入用人单位及建筑工地现场,面对面为职工讲解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于7月29日前将集中宣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附:《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7]67号)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