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建筑业按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申报工伤需提交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社局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17
摘要:建筑业按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申报工伤需提交材料 : 1、 鞍山市建筑业按项目 工伤认定申请表 (附件1有填表样式)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受伤当天病志(加盖医院红章),其中出院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病志提供复印
建筑业按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申报工伤需提交材料:
1、鞍山市建筑业按项目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件1有填表样式)。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伤当天病志(加盖医院红章),其中出院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病志提供复印件,核实原件。报120的提供120急救记录。
5、建筑业按项目缴纳工伤保险相关缴费材料。
6、证人证言2份(附件2有书写样式)。
7、其他,如交通事故要求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到他人伤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及调查笔录;如安监局介入调查提供安监局事故调查报告;本人死亡,提供近亲属与本人关系证明。
提示: 1、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报到市人社局(湖南万泰小区对面)工伤保险处(506室)。 2、联系电话:5583668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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