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地点襄阳市各区、县工伤认定地址,襄阳市人社局、地址、联系电话一览(工伤业务办理窗口地址) 统一咨询电话:12333 如您想快速知道工伤怎么赔如何赔,平台有超级方便实用的方法!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咨询电话:0710-3551598(工伤科)、3606600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23号 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中心 地址:复聪路2号 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八一路34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虹路23号 认定材料(办理材料)1.个人申请或事情详细经过。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工伤认定申请表》。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次就诊的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已出院的提供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医学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 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工种岗位、与受伤人的关系等)及事情详细经过,签名并按手印,注明出具的时间;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7.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因工外出的需提供派遣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失踪的需提供法院的判决;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接出警证明及处理结论(包括事情经过.承担的责任和处理结果)等。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认定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工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流程(认定程序)申请-审核-受理-调查-结论 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材料完整当场出具《工伤认定接收材料清单》,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需要补正的材料; 5.工伤认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6.经审查和调查取证,工伤认定机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认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375号); 5.《襄樊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襄樊政发[2004]24号)。 办理时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社保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3.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内,受伤害职工1年内申请认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xf12333.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