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 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收好这篇知识帖 劳动能力鉴定 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 分为十个伤残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 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 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那么发生工伤,是否都需要劳动能力鉴定?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由谁来提出申请呢? 工伤复发后,可以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这些时间点请注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有什么后果?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只有评定了伤残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核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利于维护工伤职工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