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职工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核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伤残津贴、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 二、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2、发生工伤并已完成工伤认定; 3、因工伤(亡),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达到伤残级别或认定为因工死亡。 四、办理材料 1、荆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二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劳动关系证明; 6、工伤等级证; 7、鉴定为1-4级伤残的工伤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户籍证明; 8、交通事故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9、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提交相关材料; 10、失踪的,提供派出所的证明及法院的死亡结论:失踪者重新出现,提供单位证明;法院撤消死亡结论的,提供法院《裁决书》; 11、单位或职工银行账号。 五、办理地点 荆州市医保局工伤生育科(社保大楼三楼一号窗口)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工作日正常办理,办理时限为十五天 七、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申报--工伤生育科受理初审--科室复核--分管领导审签--财务支付 八、咨询电话 0716—8263738 8252865 九、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和工亡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