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活护理费
来源:人社局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4-27
摘要:办理事项名称 生活护理费 服务对象 参保职工 受理单位 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预防康复科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 工伤保险 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 247 号)、《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
办理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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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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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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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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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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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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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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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康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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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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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47号)、《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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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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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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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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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结论书》复印件;2、《职工因工致残程度(等级)证明书》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6、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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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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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报材料并登记;2、核定工伤保险待遇;3、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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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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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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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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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0前受理申报材料并核定待遇标准,月底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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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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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4-667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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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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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4-666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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