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伤赔偿标准概述鹤壁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鹤壁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鹤壁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2022年的相关数据,经整理,以赔偿一览表 + 赔偿标准计算示范 + 免费立即计算 + 赔偿申请指南 + 赔偿案例一条龙式的的形式,展示给工友,通俗易懂一看便知,分享给大家方便广大工伤工友查看。 工伤赔偿是怎样的???戳此:智能AI工伤计算器自助秒算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专业工伤、专注工伤 工伤就上工伤赔偿标准网你的赔偿超乎你想象! 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免费咨询微信:gspc12333。 到店免费计算工伤赔偿送礼品!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2002号千百年商业大厦17楼(爱联地铁站A出口即到)】 如您想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嫌看这还比较麻烦!没关系平台还有更方便更实用的方法,超级方便实用!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年代,想更快更有效率的知道赔偿怎么赔如何赔,您可跳过这个,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猛戳:立即计算(即可自助算)。 大家把下面的赔偿项目相加减去已经给了的或没有产生的即得到你的赔偿标准。等大家看完这个表以及赔偿标准计算示范,有所了解后(大家务必看清楚)。看清楚后赔偿标准计算示范下面有工伤赔偿标准网全网独家推出唯一一款自助精准工伤计算器为您计算出精确的赔偿结果,无需求人和找律师算赔偿标准。真正帮工友省时、省事、省力的搞懂工伤赔偿标准。希望大家搞懂的工友通过微信、QQ、微博等转发给有需要的工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闲话少述开始吧。 鹤壁市工伤赔偿标准一、鹤壁市工伤赔偿一览表:
二、赔偿标准计算示范(十级)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伤鉴定为10级伤残,住院天数20天,医疗期为2个月,医疗费为6000元的话。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6000元)+ 伙食补助费(20天 × ****元/每天)+ 工伤医疗期工资(2个月 × ****元/每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 × 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元×6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6个月)= ******元(赔偿金额)。【注:示范数据为过时数据仅为示范,最新数据可平台智能AI工伤计算器查看】 咨询微信:gspc12333 委托代理热线:18818685070 九级、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大家以此类推依葫芦画瓢进行推算。 是不是还有些没懂,嫌麻烦!没关系平台一杆到底,智能AI工伤计算器直接可自助帮您秒算赔偿,一目了然的呈现你的专属赔偿使其秒懂。现在开始立即计算赔偿吧猛戳:立即计算(即可直接为您直接计算赔偿)。 三、赔偿申请指南工伤保险部分鹤壁市各区县社保分局 联系电话:12333或3368796 鹤壁市工伤保险待遇办事指南地址(网址):http://www.hahb.lss.gov.cn/ 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原始诊断证明;医疗费有效收据;复式处方或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原件、病历复印件;出院证; (3)《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单》; (4)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公司部分 支付工伤保险未承担的部分(如:支付差额,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注意: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鹤壁市工伤赔偿案例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淇民初字第29号 原告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鹤淇大道中段路西。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苏某某,河南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上诉,代收法律文书。 被告耿某某,女,1985年2月26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工伤赔偿标准网(www.gszybw.com)河南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原告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与被告耿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2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苏某某、被告耿某某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诉称:被告发生工伤时,参加有工伤保险,原告按规定交纳了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淇劳人仲案字(2014)1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由原告承担错误。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不应承担被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被告耿某某辩称:淇劳人仲案字(2014)13号裁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 一、淇劳人仲案字(2014)13号裁决书一份; 二、淇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证明一份,证明原告为被告在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办理了工伤保险。 经质证,被告耿某某认为: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一、二的真实性无异议,但2013年4月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原告未依法给被告继续参加工伤保险,致使工伤管理中心对支付被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生争议即引起争议的责任在原告。据此,原告应承担被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应支持。 本院审查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本院予以采纳。 根据上述有效证据和开庭情况,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被告耿某某系原告处职工。2013年1月30日,被告骑电动车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2013年4月23日,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被告为工伤。2013年11月26日经鹤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告耿某某为九级伤残。 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原告为被告缴纳办理了工伤保险。 2013年4月23日,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耿某某为工伤。 2014年7月7日,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淇劳人仲案字(2014)1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1、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耿某某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2、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耿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3733元;3、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耿某某护理费3700.5元;4、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耿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198.34元;5、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耿某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20元;6、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耿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640元;7、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支付耿某某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 本院认为:被告耿某某系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原告为被告办理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河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本案中,原告为被告办理了工伤保险,被告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被认定为工伤。故原告应当积极向社会经办机构申报结算被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原告应支付被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64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3700.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733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七项、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河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被告耿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共计47173.5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河南布丽斯服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 代理审判员 王某 人民陪审员 原某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庞某 河南各地工伤赔偿一览河南 郑州 洛阳 新乡 南阳 许昌 平顶山 安阳 焦作 商丘 开封 濮阳 周口 信阳 驻马店 漯河 三门峡 鹤壁 济源 |